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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素质,基本形成适应我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察员,延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加强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健全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完善监管体系,充实监管执法力量,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的效能。

  2.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事故举报和事故查处制度。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技术装备,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及办公器材落实到位,提升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切实加强监管监察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满足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需要。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构建多级监控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开发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省、市、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体系。督促和指导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备案,并实施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应用试点,逐步构建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

  (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设立省安全生产技术委员会,并以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以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依托安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事故分析鉴定、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等专业技术支撑中心和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共性、关键性技术试验研究及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模拟,为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依托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和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等,建设一批安全检测检验中介组织,形成安全检测检验体系。

  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把发展安全中介机构作为服务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以安全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服务社会化为方向,依靠市场运作,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紧急运输保障、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防范等系统,形成全省应急管理、响应、资金保障体制和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筹规划、专业实施”的原则,以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加快市级以及县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建设,形成统一的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

  加快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3个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以现有的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铁路等行业和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以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设备与设施,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七)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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