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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7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2010年)

  为保证《陕西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如期完成,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省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省及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艾滋病和性病疫情严重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建成覆盖所有市、县、区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在西安、咸阳、安康、商洛市的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其他各县(市、区)建立2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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