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6〕3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的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的工作意见
(省中小企业局 2006年6月2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吉发〔2005〕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民创业步伐,实现我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按照实施“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多就业行动计划”的要求,现就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培育原则
小企业生成培育,是全民创业的基础工程,是实施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小企业群体的生成培育,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创业的积极性,培育创业主体,促进小企业的生成和发展,创造更多的新岗位,并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创业活力不足、民营企业总量少、规模小等问题。
小企业生成培育工作,要以县(市、区)、街道(社区)、乡镇为实施主体。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形成合力,携手联合推进。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制定好“十一五”期间小企业生成培育规划并提出年度实施意见。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就业矛盾十分突出。解决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创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多就业活动”。通过开展创办小企业工作,推进全民创业深入开展。到“十一五”末全省中小企业(私营)企业户数要比“十五”末翻一番。由现在的5万户,增加到10万户,平均每年增加1万户,新增就业岗位30万个以上,建立并完善30个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