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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加快知识创新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高效利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集中力量形成若干优势学科领域、创新基地。

  增强科研机构知识创新能力。突出福建科技及产业的优势与特色,政府以任务和项目等形式,加大并稳定扶持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引导和支持战略产业领域的原始创新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强其研究开发能力,形成科技资源共享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基地。

  发挥高校在科研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校重点学科和开放实验室为载体,鼓励学科交叉创新,鼓励高校通过联合承担科研任务,开展重大应用基础科学研究,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电子信息、纳米技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等领域的优势学科。以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占据产业技术制高点,推动产业技术跨越式发展。

  (三)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构筑信息服务网络。支持各类专业化科技信息服务组织,依托“数字福建”,形成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网络,为产业发展提供研究、开发、产品、服务与市场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促进知识服务发展。健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努力提高各类服务机构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技术引进、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投融资等多种形式知识服务。

  建立共享机制。推动信息服务和知识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交流、互动,逐步实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组织网络化、手段现代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运作市场化。

  (四)加快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建设

  加快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府管理科技事业的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和其他社会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形成科技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不断推动科技进步的良好机制。

  健全科技宏观组织协调管理机制。强化省科教领导小组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职能,建立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科技计划的协调机制和省、市、县协作机制,统筹配置科技资源,形成合力。加强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作用,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科技项目生成和监理程序。改变部门之间科技计划相互重叠和分工错位,以及资源配置混乱、效率低下的局面。完善科技进步考核机制,健全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贯彻执行科技政策法规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科技进步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科技行政部门、地方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中的责任制度以及人大质询、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等。

  七、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完善共享机制,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构建技术研发协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和科技资源共享等四个平台,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为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构建技术研发协作平台

  根据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新建一批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和优势行业建立科研机构、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或博士后工作站,整合行业协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它社会团体研发力量,逐步实现研发基地与企业之间信息共享、科研合作互动、研发资源共享的产业技术研发平台。

  (二)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以“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为载体,构筑海峡西岸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强化项目推介、成果对接、技术转移、人才集聚和资金导向功能,实现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科技成果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对接,不断探索低成本、高效益的科技项目生成和成果转化的新机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推进各类科技园区建设,发挥高新技术成果的辐射功能、高新技术企业的集聚效应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扩散功能。对农业科技推广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完善和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进一步深化和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机制创新。采取省、市、县共建方式,鼓励引导各级科技项目资金捆绑配套,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共性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产业集聚和支柱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全面提高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三)构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建设20个生产力促进中心、10个具有产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基地二期工程。提高检验检测和计量技术服务水平,整合和健全公益性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完善有利于服务科技创新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相关政策,探索制定科技中介机构分类指导的意见和管理办法,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建立科技评估机构,扩大省高新技术产权和专利交易网络,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兴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培养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人才,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逐步构建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功能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平台。

  (四)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科技文献数据、专利信息服务、自然科技资源等共享系统,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并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对接。建立新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科技资源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打破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形成广泛的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资源分配机制和评价机制,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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