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与日常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日常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强化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
(六)加强部门的协作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增强工作的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与督查。经贸、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对专项经费支出,应给予必要保障;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七)要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对检出不合格药品频率较多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加大监督抽验的频率。对在监督抽验中检出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假冒较多的品种、质量标准有重大改动的品种、稳定性差的品种、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群众举报多和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进行清理、整顿,严把技术质量关。要以启用药品快速鉴别专用车为契机,在基层大力推广和应用药品快速鉴别方法,把监督性抽验与快检车使用有机结合。
(八)加快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快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执法装备的建设步伐,加大对药品检验设备的投入力度,提高打击假劣药品的准确率。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房建设的投入,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药房的条件,加大对民营医院、门诊部和诊所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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