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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布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省政府成立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政府新闻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参与办公室工作。各设区市,县(市)政府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专项行动。

  (三)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两网”在专项行动中的作用。这次专项行动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要发动药品协管人员积极投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向药品监管部门提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积极配合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要巩固和扩大现有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稳定运行,把质优价廉的药品配送到农村市场,让广大农民用上放心的药品。

  (四)严格规范检查行为。要在专项行动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药品执法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以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执法办案能力、业务指导能力,拒腐抗蚀能力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熟悉专业知识和药品检验工作的药品执法人员经培训后参加专项检查活动。要以规范企业行为、推动企业发展为目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研究整改措施,防止检查工作的随意性。要严格按照廉洁勤政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接受企业任何吃请及礼金、礼品等,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坚持政务公开,确保检查行为公开、透明,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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