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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南宁市2006年新农村试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南宁市2006年新农村试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发改局、(农林)水利局:

  南宁市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水库除险加固21座,改善、恢复灌溉面积8.696万亩。2006年计划投资1210万元,其中市财政610万元,县(区)筹措60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二、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各县(区)要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审批手续,认真执行项目的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

  三、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县(区)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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