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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第七中学分校初中部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第七中学分校初中部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80号)


郑州市第七中学分校初中部:
  你校《关于郑州市第七中学分校初中部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对你校初中部学生宿舍楼收费标准批复如下:每生每期250元(含取暖、降温)。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学校收费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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