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级以上电视台要开办手语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工作。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2、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将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区“五五”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制订相应计划,倡导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3、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依法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方便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现好、维护好广大残疾人的基本权益。
4、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行业标准,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
5、认真贯彻《
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6、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规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