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对残疾人的帮扶教育活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残疾人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工作模式,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加速发展。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紧紧围绕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到2010年,银川市所辖县区和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固原市所辖城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川区农村70%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山区农村50%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按中国残联“十一五”康复任务要求组织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500例,为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2100例;推行“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建立14个全国无障碍县。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为10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30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在3个地级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低视力康复部。对350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推广盲人定向行走经验。为300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对255名聋儿进行机构康复训练,使经过训练的聋儿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率达到25%,培训聋儿家长255名。对30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并对150名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200例;通过机构对90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组织300名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开展康复训练,康复训练有效率达到80%。在覆盖386万人口的15个市、县(区),对13000名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为6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在银川市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试点。加强基层残疾人用品用具站点建设,组织开展供应用品用具20000件,配发5000件,完成矫形器任务150例。对急需假肢和轮椅的特困残疾人,有计划地免费安装大腿假肢200例、小腿假肢200例和免费发放轮椅5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