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省物价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强化社会服务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和曾培炎副总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以下简称七进)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拓展工作领域,创新监管方式的新尝试;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转变作风,服务企业和群众,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是转变职能、主动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的重要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旨在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观念,转变作风,摆正位置,把价格工作做到广大群众身边,真正为经营者、消费者服务。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打造成各级政府支持,人民群众欢迎,社会反映良好的价格工作品牌。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