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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10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中等城市应视情组织残疾人运动会或体育健身活动。要建立残疾人体育社区示范点,鼓励帮助残疾人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加强特教学校体育师资培训,抓好特教学校(特教班)校园体育活动。发挥乡镇文化站作用,指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开展康复健身体育活动。
  (六)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动员范围。
  --将扶助残疾人工作纳入各地的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培养提高社会助残意识。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和广播残疾人专题节目。
  主要措施
  1 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动员支持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和反映残疾人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和“法律助残”等扶残助残活动。发现、培养、宣传新的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残疾人事业先进工作者。
  3继续办好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卫视台的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栏目。市级以上电视台要开办手语新闻栏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站)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
  4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单位和特教学校,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展览、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事业宣传活动。
  (七)维权
  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
  --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2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建立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4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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