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万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基本稳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大力培养、培训盲人按摩和计算机技能人员。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就业人数逐年上升。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严格保障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用工年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2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加强服务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职业指导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市、县(区)、街办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组织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将残疾人纳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失业登记范围。
3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和建立社区盲人按摩站点安排残疾人就业。从劳动保障部门已开发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项目中选择适合残疾人创业的项目,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采用各级政府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和有偿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办法,扶持贫困残疾人个体就业。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将一些劳务、资金、技术密集、经济效益较好适宜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改制为福利企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4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建设专门示范性培训基地与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互补的残疾人培训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和招募志愿者,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和师资援助。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优惠政策和经费扶持,对贫困残疾人减免培训费和鉴定费。
5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办法,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和医疗按摩职称评定工作。发挥中、高等医学院校按摩专业优势,培养盲人医疗按摩师。利用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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