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漳平市花香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漳平市花香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6〕623号)
龙岩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请求批准漳平花香水电站电量上省网的请示》(龙经贸〔2006〕315号)已收悉。花香水电站位于漳平市永福镇文星村,电站原装机1700千瓦。经技改,电站装机容量增至50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800万千瓦时。根据国家环保和能源产业政策,为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鼓励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经研究,同意漳平市花香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