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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50号)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

  我委收到你们关于变更企业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经审核,同意: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郑惠彬变更为阮爱明。
  厦门嘉和拍卖行有限公司住所由厦门市金新河16号104变更到厦门市后埭溪路28号皇达大厦19层H单元,法定代表人由陈益兰变更为陈宗德。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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