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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拍卖部分小型机动车牌号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拍卖部分小型机动车牌号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近年来,兰州市机动车特别是私人机动车逐年大幅增长,人民群众对一些机动车特殊牌号的要求日趋突出。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杜绝说情走后门等问题的发生,通过市场化手段筹集资金,有效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经过充分调研,借鉴沿海发达地区城市经验,结合兰州实际,市政府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对部分小型机动车特殊牌号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会每月举行一次,公开竞拍,拍卖所得收入由财政专户储存,用于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支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实施按《兰州市公开拍卖部分小型机动车牌号工作管理规定》和《兰州市公安局公开拍卖部分小型机动车牌号实施方案》执行。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拍卖工作,市政府成立机动车牌号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刚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应德、市财政局副局长鲁福有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刘丽珍、市法制办副主任罗应龙、市政府办公厅政法处副处长苏文武、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魏万孝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机动车牌号拍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拍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魏万孝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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