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和部署,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严肃纪律,依法办事,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和法律之间的一致性,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
10、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责任。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建立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11、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正。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提高公众对政府立法的参与度。建立政府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对已实施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切实解决基层行政复议机构不健全、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短缺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救济权,确保程序正当、合法,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征地补偿、城镇房屋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应逐一进行排查,努力解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公务员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