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06]1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权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十分艰巨,这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多年来,我们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的措施有待完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着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等。这些问题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作为加快宁夏经济发展、实现宁夏在西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努力把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建设成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加快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难度大、要求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围绕“三个重点”,明确任务;细化“十二项”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