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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关于开展“2006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四、活动内容:
  1、9月初,组织今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代表及媒体记者赴京参加《质量振兴纲要》实施10周年暨中国名牌表彰大会。
  2、召开“天津市2006年质量改进、质量攻关优秀成果发表会”,评选2006年质量改进、质量攻关优秀成果。
  3、召开“质量兴区(县)工作研讨会,推动全市“质量兴区(县)”活动深入开展。
  4、举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认证制度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宣贯活动。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年”专题行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坚决遏制非法滥用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大对小作坊监管工作力度。
  6、广泛开展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法制观念。积极推进质量法律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加大对工人、农民、城镇居民、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识假辨假、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7、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题的企业能源计量工作。与本市重点耗能企业签订《共同推进企业节能降耗增效责任书》。
  8、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组织集中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对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劣质产品,公开进行曝光,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9、突出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四个重点,组织集中打假行动。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
  10、组织标准化工作者深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提供农业标准化咨询服务。
  11、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市各类企业继续广泛开展“五查一访”活动,即:查质量意识、查质量水平、查质量体系、查现场管理、查售后服务、访问用户。通过活动,进一步掌握企业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现状,对比找差距,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向科学的质量管理要效益。
  12、全面启动天津市“振兴老字号工程”活动。认真落实商务部“振兴老字号工程”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和建立老字号档案,在此基础上,开展认定和上报工作。
  13、制定实施“津门老字号”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对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和“津门老字号”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做好宣传、促进、推动工作。
  14、召开商务系统“诚信兴商”高层论坛。组织经济、管理、品牌、贸易等研究领域的国内专家学者,举办论坛、讲堂、咨询等活动,重点研究品牌建设对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
  15、组织交通邮电各单位结合行业实际开展创优竞赛活动,按照客户至上、真诚服务的要求,强化“客户就是上帝、服务就是生命”意义,用细微服务留住老客户,用优质服务发展新客户,提升社会满意度,促进和保障全系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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