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九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6]308号)精神,我市于九月份在全市开展“2006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质量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集中力量推进质量兴区(县)、名牌战略、安全监管等项工作,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活动,形成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月活动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树立从源头抓好质量工作的意识,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诚信服务、用户满意等活动,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争创名牌产品的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2、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对“质量月”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我市成立“天津市2006年质量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建委、市交委、市总工会、团市委的负责同志组成。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努力创新质量月活动内容和形式,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保证“质量月”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使“质量月”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注重实际效果。
3、企业要发挥质量月活动的主体作用。广大制造业、建筑业、商业、服务行业的企业要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认真制定“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集中1-2个月时间,在加强质量管理,倡导诚实守信,提高竞争力及解决实际问题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降废减损增效”,促进企业共建节约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