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泛宣传。结合近几年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成效,在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宣传活动。要在城市乡村广泛张贴书写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标语(标语附后),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生产者经营者自律、老百姓得实惠的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应采取适当形式于11月1日举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营造一个全面展开宣传活动的声势。
2、召开座谈会。召开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措施等问题。
3、组织现场咨询。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如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为农民提供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等。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5、开展培训。组织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将活动方案、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效果、经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书面材料、图片资料,于11月16日前报送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标语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