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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行费(2006)35号)


省红十字会:

  你会冀红字(2006)27号《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核定的请示》收悉。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家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省卫生救护工作的开展,根据我省三年来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你会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按照实际培训时间,每人每课时按4元(含学习操作、卫生材料、合格证及有关表格等)收取。初级培训班(42课时)每人每期168元;中级培训班(60课时)每人每期240元;急救员师资培训班(120课时)每人每期480元;创伤救护培训班(30课时)每人每期120元;心肺复苏培训班(30课时)每人每期120元。卫生救护培训资料费按实际成本收取,但需报省物价部门备案。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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