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黑政办发〔2006〕3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全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而开展的商务活动。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以其信息传递快、沟通便捷、交易成本低廉、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企业和用户的欢迎。近年来,我省电子商务应用取得了较大进展,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正在逐渐形成。但总体而言,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在网上营销、网上采购等领域取得实效的企业还为数很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我省把握发展主动权,解决信息不畅、流通成本高、市场辐射力弱等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有利于促进商品和市场要素的流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我省配置资源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我省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进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应用,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立足省情、政府推动、环境配套、市场运作、企业主导、重点推广、讲求实效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推进政策法规、信用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网络技术环境和电子支付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企业在决策、投资、运营、受益和风险承担等方面的主体地位,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来带动全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资源闲置浪费,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