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药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八荣八耻教育”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与治理“一药多名”问题相结合、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
(五)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符合移送条件的要及时移送,严禁以罚代刑。公安部门接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后,要在3日内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是否立案都要书面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予立案的要说明理由,并退回案卷材料。对应移送的案件不移送或接到移送的案件不按照规定办理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对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宣传,要畅通举报渠道,曝光典型案例,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五、组织机构与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张发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彦增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彦增兼任。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0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的工作方案。各县(市)的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组织机构要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部门的工作安排情况要通报相关配合部门。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6月)。各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总结阶段(2007年7月)。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将有关情况汇总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