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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试行)》的通知
(京教基〔2004〕13号)


各区县教委:
  新学年,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进入大面积推广阶段。为深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市三年来课程改革实验实际,制定《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试行)》(以下简称"课程计划" ),请从实际出发研究落实。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课程计划"适用于参加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年级。未进入课程改革实验的年级,仍执行教育部1994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
  "课程计划"中规定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的课程门类、设置办法、教学时数、修习方式等,反映出时代的特点和北京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体现了新的课程观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周课时总量、学科课时总量、学科课时占各学科总课时比例上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规定,在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上考虑到北京市21世纪课程改革实验的平稳过渡。因此,课程设置表分表一和表二,分别适用于六三和五四学制的学校;外语课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的选择权在区县和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校本课程赋予区县和学校更多的自主安排权,可自主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课程设置表"是完成小学初中教育教学任务,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各区县和学校要组织全体小学和初中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科研人员认真学习研读,了解并把握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变化和特点,全面落实其精神和要求。
  二、做好实验推广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区县要提前做好教学设备的配置、教师的补充和培训、课堂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继续研究小学和初中教学的衔接问题,研究并落实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历史与社会、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新增综合性课程的开设,指导学校进行必要的课程选择,开发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外语课、写字课的开设,以及预防艾滋病、毒品预防、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安全与自救互救等专题教育的开展。
  三、做好干部教师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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