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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企业集团关于推荐××等×家会计师事务所
承担我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请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我司研究,拟推荐××等×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我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集团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请示。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2006年度企业集团主(参)审会计师事务所推荐表
  2、企业集团合并范围内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决算审计情况备案表
  3、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册会计师人数证明、签字会计师工作简历、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执业情况等)

企业集团名称
二○○六年  月  日

  附件3-1
业务约定书
(主审所适用)

  甲方: [委托人]
  乙方:[事务所全称]
  丙方:[被审单位]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丙方二○○六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损失情况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以及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丙方二○○六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计,对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其他指标数据(指财务决算报表中除上述五张报表以外的其他附表,下同)进行复核。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目的与审计范围
  1. 委托目的
  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丙方二○○六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完成以下工作:
  (1)对丙方集团合并、本部及约定子企业二○○六年度财务报告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
  (2)对丙方编报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
  (3)对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其他指标数据进行复核并专项说明。
  (4)
  2.审计范围
  本次约定审计范围为丙方二○○六年度集团合并、本部以及约定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约定的丙方子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2.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以及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丙方财务报告以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对财务决算报表中其他指标数据进行复核并专项说明。
  2.乙方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及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审计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与参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职责,做好对参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和沟通工作。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丙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丙方在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决算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丙方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对丙方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管理建议书。
  6.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丙方及丙方管理层的责任。
  7.审计工作结束后,对丙方的配合情况以及参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2007年3月31日前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完成复核工作,出具专项复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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