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尽量大型化,以利于发挥规模效益。“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一期技改和二期扩建一阶段工程、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潮南区峡山镇污水处理厂、潮南区两英镇污水处理厂、澄海区盐鸿镇污水处理工程、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南澳县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其汇水范围下水道管网配套工程。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①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重点控制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新建和在建的火电厂,必须配套脱硫设施。落实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工程烟气脱硫。调整全市电力工业布局,逐步关停汕特电力发展公司发电厂等5个小型发电机组。并加快汕特万丰热电厂1号机组燃油改水煤浆工程,有效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全市范围内严格禁止新建13.5万千瓦及以下的火电机组,在城区、近郊区不再规划、建设新的火电厂。大力推进实施《汕头市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质量,全面限制使用高硫煤(油),确保燃料煤的含硫率控制在0.6%以下、燃料柴油控制在0.5%以下、重油控制在1.0%以下,实现全市燃料低硫化。
要加快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对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面改用清洁能源。要大力发展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削减低架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污染集中处理,在热电厂集中供热范围内不得新建常用锅炉,备用锅炉不得使用燃煤锅炉。
②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行公交优先策略,对公共交通的发展实行政策扶持。确立公共交通中的主导地位。严格控制摩托车的增长,实施定期淘汰和限期维修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气年检抽检。贯彻执行《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机(发动机)达标车型目录》,实行新车准入制度。2007年7月1日起全市车用燃油实行国Ⅲ标准,从源头上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加强机动车尾气抽检,推广机动车排气净化技术。发展使用替代燃料、清洁能源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加快汕头市国家电动汽车试验基地建设,将电动汽车作为新兴产业进行培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加快筹建电动汽车科技园。继续建设汽车液化石油气充气站,促使电动汽车和燃气出租汽车投入市场运营,并试点公交车双燃料改造,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③巩固和拓展烟尘控制区。要加强工业锅炉的管理,促进超标排放的工业锅炉治理;合理布局饮食娱乐服务业和机动车维修业。汕头市中心城区要扩大集中供热和液化气城市管道供气范围,积极发展燃气等清洁能源,全市城区民用和饮食娱乐服务业基本实现燃气化、电气化,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废气全面配套净化装置。
④大力防治扬尘污染。全市城区的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要实行清洁作业,建筑工地周边设置围挡,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施工道路要硬化、工地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泥土清除设施;要有专人清扫工地路面。拆迁工地要随拆随洒水。道路建设工地要实行封闭式施工,禁止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要采用洒水、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已征闲置土地要落实业主进行简易绿化。加强城市道路的保洁,定期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3)综合整治噪声污染
①规范和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将远程交通和过境车流控制在城市中心区外围,减轻中心区交通压力,逐步形成畅通的交通疏导网络,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强化交通管理,实施交通畅通工程,确保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濠江、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的中心区域应逐步实施禁鸣。
②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生产经营噪声的管理,促进声源治理,促进城市(镇)声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③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巩固和拓展环境噪声达标区。随着汕头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城市的发展,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变化,必须尽快对汕头市声环境功能区重新进行划定,并作必要调整,以便于对噪声污染源实施针对性的控制,对声环境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
①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进程,促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汕头市南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澄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潮阳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潮南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中心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全面建成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防止二次污染。提倡绿色消费,整治白色污染。
②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处置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转移报告联单制度,严把固体废物进口关。要加快汕头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利用示范园区的规划建设,规范拆解工序入园区作业,并配套集中治理设施,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全面落实持证经营,清理污染死角。
③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贯彻实施《汕头市市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至2010年建成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二期工程以及粤东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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