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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秘〔2006〕10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完整、真实地掌握全市税源的分布及构成状况,进一步推进“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和预测全市财政收入增长趋势,确保全市财税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税源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市税源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税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源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魏耀民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贵洲、市财政局局长左家凤、市国税局局长曹乾荣、市地税局局长李长富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税源普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左家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张瑞昌、市国税局副局长杨传森、市地税局副局长顾莱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预算科、企业科、农村局及各县、区财政局负责人,市税局、地税局征管科科长和各分局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普查的实施原则

  本次税源普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各级被普查企业按属地不分中央、省、市、区级,只要是在其辖区内的企业均是该区的普查对象,跨区域企业由办理税务登记证所在地组织普查。

  大通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企业由大通区负责普查;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分局负责征收的企业,由其独立完成,并将完成的普查表直接移送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

  三、普查的范围及内容

  本次税源普查的范围为年应纳税额国税在5万元以上、地税在2万元以上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普查内容为纳税单位2005年度及2006年上半年各项税收资料和相应的财务指标数据。

  四、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部门负责全市普查的组织、培训和全市普查表的汇总、分析、总结工作。县、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组织、协调和汇总、分析、总结工作。

  (二)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各纳税企业进行宣传及普查表的发放、填报指导、回收及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收回的普查表移送同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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