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重(2006)97号 2006年7月11日)
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76号),对我省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水平进行了相应调整。现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全面取消超发电价,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将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1.85分钱。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875元;安装脱硫设备燃煤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上网电价在此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为每千瓦时0.4025元。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我局将相应取消其脱硫电价。
(二)适当提高电价偏低燃煤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有关电厂提高后的上网电价详见附件一)。
(三)取消湖南省超发电价,发电企业在省内销售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规定的上网电价水平。
(四)将省电网统调水电标杆电价水平调整为每千瓦时0.301元。三板溪水电站湖南落地价按我省水电标杆电价执行。我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由每千瓦时2分钱降低到0.5分钱,具体征缴办法待国家明确后另行通知。
(五)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标杆电价执行。
二、为解决我省农网和省电网主网工程建设投资还本付息问题,将省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2分钱。另外,为解决华中电网公司三板溪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公用网络部分的还本付息问题,在省电网销售电价中每千瓦时加价0.06分钱。
三、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除农业生产用电外的各类用电均按每千瓦时0.88分加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标准为0.83分钱,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为0.05分钱。上述加价标准执行后, 《
国家计委关于核定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3]10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