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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县道X313线城口县城至高观段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县道X313线城口县城至高观段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渝价〔2006〕599号)


城口县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 关于县道X313线城(口)巫(溪)路县城至高观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城价字[2006]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县道X313线城口县城至高观段公路全长41.8公里,是城口县通往巫溪县的公路主干线。经城口县计委城计委投[2002]149号文批准,该公路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同年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渝府[2002]179号),同意改建工程完工通车后收取车辆通行费。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以渝价[2003]96号文批准试收费。目前,该段公路已竣工验收。该项目总投资4867.38万元,其中贷(借)款3100万元。根据国家及地方收费公路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意县道X313线城口县城至高观段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
│区间                │       城口县城至高观段       │
│   标准             │                     │
│车型                │                     │
├──────────────────┼─────────────────────┤
│摩托车(二、三轮)         │         1元/车次         │
├──────────────────┼─────────────────────┤
│1吨(含)以下货车          │         6元/车次         │
│10座(含)以下客车         │                     │
├──────────────────┼─────────────────────┤
│1-3吨(含)货车           │        10元/车次         │
│11-30座(含)客车          │                     │
├──────────────────┼─────────────────────┤
│3-5吨(含)货车           │        16元/车次         │
│31-50座(含)客车          │                     │
├──────────────────┼─────────────────────┤
│5-10吨(含)货车          │         4元/吨次         │
│51座以上客车            │                     │
├──────────────────┼─────────────────────┤
│10-15吨(含)货车          │        3.2元/吨次        │
├──────────────────┼─────────────────────┤
│15吨以上货车            │        2.8元/吨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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