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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六)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基础。
  任务指标:
  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的重心,城市要转入社区,郊区要转入乡镇。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整体规划之中,把农村残疾人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重点做好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康复、维权、文体活动、无障碍建设、社区扶残助残、特奥运动等工作,开创社区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主要措施:
  1、建成“上海市残疾人综合设施暨特奥竞赛训练基地”,完善社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形成三级配套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2、充分挖掘、合理配置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居(村)委会要开辟适合残疾人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逐步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3、各级残联的工作重心下移,支持居(村)委会抓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积极发挥社区残协的代表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团结教育作用、服务和监督作用。
  4、以人为本,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真正代表辖区内每一个残疾人的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协助居(村)委会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
  5、积极配合居(村)委会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协助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
  6、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者扶残助残活动。采取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康复、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建立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助理员队伍的咨询、宣传、联络、调查及服务功能,使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在社区残疾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无障碍环境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
  任务指标:
  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初步建成系统化、网络化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体系,继续推进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工作,大力发展交通无障碍和信息无障碍,逐步实现全方位的无障碍环境。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法规规定,将“无障碍环境”、“信息无障碍”、“交通无障碍”概念和建设内容纳入相关法规,认真执行《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依法建设无障碍环境。
  2、加强对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一体化设计、高质量建设,把好规划、设计、审图、施工、验收关,从源头上确保对新建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3、巩固示范城创建成果,继续有计划地对原有建筑物、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实行改建,重点攻克改建难点。参照国际标准,结合上海实际,在机场、码头、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示范性地域、示范性场所和示范性窗口单位建设标志性无障碍设施,迎接2007年上海世界特奥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
  4、开发科技含量高的新型无障碍设施和材料,并积极推广应用,开拓创新,形成特色,进行有关课题研究,在大学开设无障碍建筑学专业,将无障碍建设与建筑学融为一体,在理论上、科研上、教育上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使上海无障碍设施建设接轨国际先进水平。
  5、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检查监督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已建设施正常使用。
  6、开展信息无障碍建设,大力推广影视字幕工程、在电视台增设手语节目,推广手机短信的应用,在公共场所增设信息屏幕系统和指示牌,普及手语翻译。开发研制推广电子语音导盲系统、电子导行定位系统等科技含量高的信息无障碍设施,为盲人和聋人出行、交流提供方便。
  7、继续开展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的工作,拓展无障碍建设范围。要逐步推广提高型家庭无障碍建设,贯彻以人为本理念,让残疾人得到全面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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