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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对苏州市建设局有关工业厂房内办公用房节能设计问题请示的答复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对苏州市建设局有关工业厂房内办公用房节能设计问题请示的答复
(苏建函科(2006)530号)


苏州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在厂房内设置办公用房节能设计有关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工业厂房内设置办公用房,因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故可不执行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在工业厂区内建设办公用房、科研楼、试验楼,以及住宅楼、食堂等附属用房的,应执行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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