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经理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项目经理业绩
1.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2-4分,没有得0分;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5-7分/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6-8分/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7-9分/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8-10分/项
3、承担的其他非类似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4-6分/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5-7分/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6-8分/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7-9分/项
(二)其他
1.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省级(有效期二年)4-5分/项,地级市(有效期一年)3-4分/项。
2.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部级(有效期三年)3-4分,省级(有效期二年)2-3分,地级市(有效期一年)1-2分。
(三)报名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其中被行政处罚的扣4分/条;属违反规章以上规定的扣3分/条;属省反省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扣2分/条;不良行为记录,处罚、通报文件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规定的,扣分时限按一年计算(具体执行时间和办法由各设区的市确定)。
三、附加分
(一) 相关财务情况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1.5, 得1-1.5分;流动比率≥0.8, 得0.5-1分;流动比率<0.8, 得0分;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评价企业迅速变现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0.8, 得1-2分;速动比率<0.8, 得0分;
注: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二) 获江苏省建筑业综合实力二十强企业、或建筑装饰十强企业得 3-5分(外省企业可得此项分值标准的60%)
(三)现场考察
1.现场管理(指在建工程。主要考察:施工资料、现场平面布置、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安全放火措施、管理班子在位情况等) 1-2分
2.施工质量(在建工程主要考察:工程实体质量,质量检验资料、原材料检验资料。竣工项目主要考察:工程的观感质量、质量验评资料等) 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