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
(苏建招(2006)372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资格审查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依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 资格审查活动应当接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提倡实行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