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三级响应。市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发布三级启动命令后,市气象局及其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和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自治区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
--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自治区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气象局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县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发生地县气象局应当根据市气象局的统一组织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发生地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③二级响应。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发布二级启动命令后,自治区气象局及其所属各气象业务单位和有关市、县两级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自治区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自治区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中国气象局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工作,及时向市、县两级气象台站发布指导产品;
--自治区气象局应当及时向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自治区气象局应当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全区气象部门通报;
--灾害发生后,自治区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自治区气象局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自治区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省(区、市)气象局通报。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市、县两级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县两级气象局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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