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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沙市财政局、国家金库长沙市中心支库《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三)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河西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和市本级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第一批试点的预算单位名单附后)
  对于预算外资金的收缴问题,暂执行目前操作模式。待条件成熟时,再按规范的收入收缴程序办理。
  按照省财政厅文件精神,2006年50%区、县(市)要进行改革试点;2007年所有区、县(市)全部进行试点;2008年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请各区、县(市)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长沙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小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唐志浩、市财政局局长姚永春、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庆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库处处长朱罗坤担任。李晓宏、王金煌、肖继红、邱兵东、杨文质、刘金文、吴金生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金生任办公室主任,陈翊高、刘美华任副主任,财政局业务处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市财政局、国家金库长沙市中心支库、代理商业银行及市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实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时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附件:
市直第一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卫生局
  长沙市卫校
  长沙市血液中心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
  长沙市医院投资管理中心
  长沙市急救中心
  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长沙市水利局
  长沙市水政监察支队
  长沙市水利经济管理中心
  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长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长沙市广播电视局
  长沙市园林局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
  长沙市公用事业局
  长沙市排水管理处
  长沙市公用事业执法监察队
  长沙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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