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9月开始,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赴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起草工作,并不定期通报我市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情况。
二、认真实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针对本地区特点,按照国务院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编写本行政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简本和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简本,并向社会公布,使其变成社会和公众的行动,增强参与意识。应急预案简本的内容均为不涉密并适于向社会公布的内容。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
三、抓紧建立我市和各县(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
根据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组建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组建后,各县(区)要参照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建县(区)应急管理机构,争取在2006年底完成组建工作。在未组建应急管理机构之前,各县(区)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抓应急管理工作,并配备具体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市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应急工作,并明确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联系人。
四、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监控工作
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率。各县(区)、各部门对有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尽快消除隐患。各县(区)要在2006年11月之前将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调查清楚,做好风险分析,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对重大的风险隐患,要加强实时监控,准备应对措施。对适宜向社会公布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让群众知道,动员群众参与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
五、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目前,自治区正在规划自治区应急平台建设项目。我市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各自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方案,依托市电子政务网和各专项业务网络,整合公安、防汛、卫生、气象、安监、地震等专业系统信息资源,形成高效、统一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并根据实际,对应急平台建设作出规划和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