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开发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外经外贸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加快形成数量比较充足、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75万人以上。以干部教育培训“十二大工程”为重点,抓好各类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和人才工作载体建设,重点建设8-10个市级人才小高地和3-5个博士后工作站,提升高层次人才吸纳和承载能力,加快形成一批优势学科专业人才群体和支柱产业人才群体。注重人才结构的战略性、存量性调整,引导人才向二、三产业流动,促进人才在区域、产业、行业间的合理分布。落实人才政策,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素质人才以多种方式服务南宁。
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以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对优秀人才的联系、关护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市场选聘制度。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继续推行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价标准,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各类人才评价、选拔、任用、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建设人才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法规建设,构建人才服务体系,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环境和氛围。
第十一篇 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
全面深化经济政治社会各领域的改革,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努力消除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推进体制创新,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努力营造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
第四十五章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设高效的行政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走向法制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发生。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系。改革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运营公司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我市项目投资的重要主体和投融资的重要平台。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投资的投融资体系。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各部门、开发区、县区间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加快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城市管理和发展决策的公众参与度。盘活城市公共资源要素,改革政府管理资源的方式。
第四十六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规范公司制改革,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的改革方式,推进国有产权的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国有资本向支柱产业和优势领域聚集。调整现有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完善资产经营公司、工业投资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资产营运投资功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政府债务行为,建立健全偿债保障机制,防范财政风险。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扩大非税收入资金“收支脱钩”试点范围,推动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管理,推行实物费用定额试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市场运作机制,完善采购监督体系。完善契税征收管理方式,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各项措施,推行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点加快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
第四十七章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加大鼓励、支持、引导和保护工作力度,壮大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参股、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参与其分离办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依法保护私有财产,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和工会组织。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抵押担保体系,突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和改进政府对非有公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咨询、员工培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服务和法律支持。加快中介组织、民间商会、行业协会建设。
第四十八章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要素市场。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加快推进市场准入监管体系改革,保障各类经济主体获得公平的市场准入。完善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的基本制度,积极支持建宁水务集团等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保险市场、期货市场。明晰土地产权,健全市场化的土地交易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土地行为,限制和规范政策性优惠用地。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消除各种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体制。鼓励科研机构、院校、各类企业和农村技术经济合作组织进入技术市场,开展技术贸易,规范技术交易行为。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企业为支撑,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行为,加快建设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政府信用建设,提高政府信用程度。加快企业信用建设,强化对企业的资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估机制、互联网企业信用公开查询系统、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公民个人信用建设,制订公民诚实守信行为守则,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公开、信用产品供求、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等社会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市场监督与管理,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大力营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质、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
第四十九章 推进全方位创新
提高城市持续创新和综合创新能力,实施全方位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以创新增强城市的竞争力,以创新提升城市的价值。以提高城市竞争力和综合服务功能为目标,不断延伸创新链条,构建以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发展模式、技术等方面创新为主的开放型创新战略体系,带动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技、开放等全方位的创新。推进思想观念创新,牢固树立以创新求发展、敢为天下先的观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冲破因循守旧、抱残守缺的思想观念,运用突破传统思维定势的新方法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发展的新境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按市场经济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争取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取得突破,按照市场化、国际化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企业管理体制、人才管理体制等体制创新,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环境。推进战略机制、市场机制、激励机制等机制创新,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等制度创新,加速形成与国际经济全面接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推进发展模式创新,处理好依靠内力和借助外力的关系,激活内力,广借外力,扩大开放,以开放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技术创新,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第十二篇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发挥规划在政府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为规划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五十章 加强政策保障
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发布的经济政策,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措施。完善政府公共投资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增加社会发展、社会保障、扶贫济困、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用地政策,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工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增加产业振兴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发展大项目、龙头企业和名优产品。
第五十一章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