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普及群众体育,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运动比赛活动,期末城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比重达到48%,农村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比重达到38%。大力提高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加强对全市业余体校、传统项目学校和训练网点的管理,进一步建设完善中等体育专业运动学校和单项运动学校。扶持社会力量办业余体校,成立市体育总会,健全单项协会组织,发展体育俱乐部。做好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输送工作,力争等级运动员比“十五”期增加20%,竞技体育总体实力保持全国城市中上水平。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建设中国体育人博览园、广西奥林匹克“五环星光”等项目。加大县区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期末拥有达到全国体育先进县、区标准的体育设施, 70%的乡镇拥有小型运动场和不少于6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所, 80%以上的村委会、社区所在地拥有一个篮球场或一处体育活动场所。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要面向社会开放,期末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
第三十九章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等的应急协调机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法规,加强信息平台、技术装备、救灾物资储备等设施和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工程,加快邕江流域上游控制性工程和重点河段防洪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老口水利枢纽,完善市区和横县、隆安城区防洪工程,加快形成以城市堤防为主的城市防洪体系,期末市区防洪设施达到50年以上一遇的标准,横县、隆安达到20年一遇标准。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市区达到80-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提高气象、地震、消防、人防等监测预警及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完善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监测与预警系统,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闪电探测系统建设,提高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能力和手段。完善城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测、震灾预防、救援救助体系,建设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立体监测系统、首府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等项目。加快消防安全系统建设,完善指挥通信工程,合理布局各类消防设施,提高消防抢险救灾能力。推进人防网络设施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和人防要求,建设市区新华街、朝阳路、民族大道等大型人防公用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和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和事故伤害赔偿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社会公益宣传力度。规划期各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第四十章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主义统一战线,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政议政及民主监督作用,健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协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民族团结。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健全政府民主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权限。拓宽和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健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质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全面实行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营造法制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安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加快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各级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降低行政复议变更率、撤销率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率。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加强公检法司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巩固发展军民、军政团结,广泛开展双拥和军民共建活动,加强民兵预备役和国防动员体系建设。
第四十一章 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确保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80%以上。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积极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等刑事犯罪及各种恶势力,坚决扫除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完善严打斗争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增加投入,加快建设公安“打防控”系统和特警支队基地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深入开展建设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单位活动,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作用,尊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享有的自治权和管理权,为建设平安南宁夯实社会基础。
第十篇 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发展科技教育,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第四十二章 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知识创新、科技成果转移、科技中介服务和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科技创新基地。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制定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实施科技兴企工程,整合优化科技资源,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攻关,争取在生物工程、机械制造、化工、铝加工、制糖、造纸、建材等领域研制开发出一批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进产业升级。实施科技兴农工程,大力研究开发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期末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5%,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覆盖率达到85%左右。完善生物工程技术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和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发展各类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形成专业化、网络化和市场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各类孵化器建设,促进成果有效转化。加大专利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产生和转移的法治环境,力争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平均增长10%以上,取得20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形成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推进技术标准的实施,重点抓好糖、淀粉、亚热带水果以及应急联运系统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期末市民公众科学素养水平达到2.50%以上。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创新应用理论和决策咨询研究,加强重大课题研究,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第四十三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大教育供给,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积极创建学习型城市,努力构建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巩固和提高基础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调整城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布局,分阶段撤并村办小学教学点。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投入,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面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的助学制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均衡发展。积极发展幼儿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期末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50%以内,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调配高中教育资源,加快普通高中的初、高中校区分离步伐,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开发优质资源,扩大高中办学规模,期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70%左右,中心城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期内,市区新建3所中学以及建设市二中、三中、八中、二十六中高中部等新校区。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实施职业教育振兴工程,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六职校新校区、南宁高级技工学校等一批县级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实习实训基地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完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着力办好3-4所国家级、3-5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8-10所自治区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把职业资格教育和学历教育结合起来。加大政府投入和统筹力度,建立职业教育助学制度。推进校企合作,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实施技能型人才、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继续教育和再就业等培养培训工程。进一步促进农村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进相思湖区和五合高教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外地高校来邕办学。服务好驻邕高校,支持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学院等高校拓展办学空间,建设新校区,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提升办学档次和质量。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依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重点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引导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领域委托办学,大力发展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切实保障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享有同等权利,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创造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环境,力争期末全市民办教育资源占全市教育资源的比例达到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