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配合自治区做好南北钦防城市群以及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规划。实施城市向南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区域城镇协调发展。调整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制定良庆、邕宁和江南区详规。拉开城市框架,加快江南片区城市组团和经济园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对接北部湾经济区的项目,支持建设完善连接北钦防的公路、铁路等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南宁-钦州城际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利用北钦防港口、原材料工业等优势,在我市布局发展加工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工作。
第七篇 推进先进文化建设
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名城,大力推进文化南宁建设。
第二十六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巩固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进一步增强全市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使全市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全方位开放创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引向深入,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对新闻媒体、社会文化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引导互联网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七章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挖掘、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顶蛳山贝丘遗址,建设顶蛳山文化博览园,恢复性建设邕宁电报局旧址等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培育地方文化品牌,精心打造文学、影视、音乐、戏曲、舞蹈、美术、动漫等精品力作,推出文化名单位,造就文化名人,创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节庆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重视档案和地方志工作,建立电子文档中心,实现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引进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外特别是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定期在南宁开展科、教、文、卫、体以及妇女、青少年方面的交流活动,推动特色文化走向东盟乃至世界。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节庆文化、演出娱乐、艺术培训、印刷物流、博览会展、体育健身、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影视传媒业,发展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移动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书刊、广告等多种媒体互动发展。发展节庆文化业,加大对“大地飞歌”、“美丽壮锦”、“风情东南亚”等民族文化品牌的扶持,全力打造“壮都风情,民歌之乡”。发展演出娱乐业,打造健康时尚、丰富多样的休闲、益智、愉悦的文化娱乐产品,建设大型休闲游乐基地,培育高水准的院团和特色剧种,开辟国内外演艺市场。发展艺术培训业,整合艺术人才、设施资源,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艺术培训基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艺术培训市场。发展印刷物流业,形成文化产业重要增长点。发展博览会展业,积极开展具有文化创意的博览会展新业务。发展体育产业,大力发展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体育彩票、体育用品产销、体育人才培训等产业,积极申办国内外重要赛事。发展创意设计业,建设动漫、网络游戏、民间工艺、传统书画艺术、现代艺术、广告等创意产业基地。
第二十八章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
按照建设文化南宁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干、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文化设施网络。强化中心城市的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建设形成以会展中心、民歌广场、青秀山景区、市人大会堂等为主的东部文化片区,以民族影城、华纳影城、红星影城、南宁剧场等为核心的中心文化片区,打造以广西体育中心、广西艺术中心等为核心的江南文化片区,以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为核心的西部文化片区。重点建设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艺术中心、广西体育中心、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医院等一批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的标志性工程;支持市工人文化宫整体性开发建设,新建第二工人文化宫、市科技馆、民族影城、文化科技产业园、五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一批惠及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基层文化馆(站)、图书馆、档案馆、电子信息馆以及广播电视、科技普及设施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改造艺术团体团址,建设粤剧艺苑。
第八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中国绿城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建设生态南宁。
第二十九章 大力倡导节约资源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节约工作,加快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逐步建立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在制糖、冶金、有色金属、造纸、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创建以制糖、木薯淀粉等行业为重点的生态示范产业,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加强废旧电器、废电池、轮胎、塑料、建材的综合利用。
大力倡导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以工业节能为重点,突出抓好铝加工、化工、制糖、建材等行业企业节能;发展节能型建筑,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期末完成10%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实施低能耗、超低能耗、生物质能源等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使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等技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实施节水工程,推进城市、工业、农业等节水。加强公共建筑设施、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收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期末万元生产总值耗水量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延长产品使用效率,加强木材节约代用,节约包装材料,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率保持在82%左右;控制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105平方米范围,农村居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120平方米范围,执行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要求;盘活土地存量,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推进工矿和居民点废弃土地复垦。制定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办法,把资源节约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强化节约意识,倡导绿色消费,鼓励使用能耗标识、节能节水认证和环境标志等绿色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倡导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与生活方式。
第三十章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实施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力实施绿色工程,按照“林在城中,城在林中,树要成林,花要成片”的目标要求,做好中国绿城规划和森林城市规划。统筹推进城乡绿化,构建覆盖全市的绿色体系。进一步做好城市中心区的景区、公园、广场等的绿化美化,扩建动物园,续建狮山公园,新建相思湖公园、江南公园、凤岭公园、清川公园、龟山娱乐型主题公园等一批市级公园及城区级公园,确保公共绿地面积逐年增长。推进城市绿化彩化工程,抓好市区150万株树种植项目,加快花花世界园林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建设绿色通道,抓好城镇街道及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线的绿化美化,加快环城林带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绿色景观带。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态林业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森林总面积的比例。推进退耕还林工程,重点抓好江河源头、水库周边区域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和石山地区的退耕还林;加强对大明山、大小高峰、五象岭等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全面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把凤亭湖和西津库区、大龙湖等典型生态系统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成为省级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推进矿区生态治理,引导矿山合理、有序生产,设定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推进市郊煤矿区、双定铁矿区、沙井和安吉砖瓦粘土矿区以及各县一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等。积极推进国家生态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抓好生态广西建设相关示范项目。
第三十一章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