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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


  针对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为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减少现场事故发生频次,提升工程现场综合监管水平,特制订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动力,以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有效受控为宗旨,集聚建筑建材业资源优势,聚焦工程安全质量核心,通过现场综合整治和强势查处,遏制安全质量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原则

  从严从快原则--营造氛围,形成强势,建立查处快速通道,加强对违规行为的震慑。

  治差治劣原则--以远郊、城乡结合部为整治重点,以低资质企业、差工地、差领域为整治对象,治差治劣,提高违规成本,促进转化。

  以查促防原则--区县普查与市站督查相结合,突出安全质量重点,延伸市场经营行为和民工维权措施落实情况,促进工地防范预控和综合治理。

  以查促管原则--通过查处整治,反映市区两级监管力度、频次、能力,通过区域查处结果讲评和信息反馈,促进针对性管理措施和手段的加强。

  三、组织构架

  市站负责全市整治方案实施,指派驻场联络督办员和领衔组织区域加强型集中巡回督办检查,协助区县整治工作,并建立会同建管办专管人员的案件处理小组,实施速办速处;区县质监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整治查处工作;建筑建材整个系统工作为整治活动的支撑,协同速办速处。

  四、整治重点

  (一)聚焦重大危险源控制(“六无”工程,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机械拆装),杜绝重大事故。

  (二)聚焦重大工程(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高新难大规模工程)。

  (三)聚焦“四差现象”:差区域(工程相对集中、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差企业(低资质、事故发生企业)、差工地(整改、暂缓和停工工地)、差领域(临时用电、高处坠落、脚手架搭设等)。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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