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关于组织评审2006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苏建工(2006)389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管)局、建筑行业协会,省交通厅、水利厅、通讯管理局、电力公司: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根据省建设厅《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苏建办[2001]9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评审2006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和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2006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的工程为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各地推荐申报工程数量不受评选名额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工程均可申报。评选委员会报审工程总数为280个左右,审定委员会审定工程总数为250个左右。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 10月 15 日。
二、2006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申报规模标准
1、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
建筑面积在350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多层或商住楼。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层数10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跨度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4、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以总工程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二次装饰装修由装修承建单位作为“承建单位”申报。
5、市政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10万吨/日以上给水厂,10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垃圾处理及燃气管道工程。
6、园林和环境工程: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7、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单孔跨径≥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五级以上连续里程≥10公里航道工程、船闸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