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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殡葬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在全市开展殡葬改革管理、移风易俗、提高火化率的宣传活动;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殡葬违法违规行为。2005年2月,市殡仪馆火化车间搬迁项目竣工启用。组织力量对《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上报自治区人大批准,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婚姻登记规范化。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抓好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实现了由婚姻登记管理到婚姻登记服务的转变,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5年全市完成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全市12个县(区)的婚姻登记全部集中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2005年10月1日起南宁市的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和出国人员婚姻登记业务移交到自治区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八)老龄事业稳步发展
  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2001年以来,为全市老年人办理了4万多本《高龄老人优待证》;免费办理“医疗保健爱心卡”1万多张。开展各项敬老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组织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灾区老人和贫困企业特困老职工等近1000人。组建老年文艺团体,举办各种老年人文艺调演、汇演。2004年表彰老龄工作先进集体35个、先进个人40个、先进老年人协会24个。

  二、“十一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后,社会阶层分化加剧,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多样;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种文化思潮涌现,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对社会和谐和稳定带来极大的挑战。民政部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能部门,任务越来越重,民政事业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也是良好的机遇。
  (一)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的任务更加繁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弱势群体的救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下岗失业人员增加,城市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将面临更多的困难,农村低收入群体有所扩大,贫困问题更加突出。如何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制度和保障体系将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非常紧迫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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