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节约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正确认识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以及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树立节约资源人人有责的思想,促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节约资源的行动中来,从而杜绝浪费资源、严重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节约资源,增强资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节约资源的自觉性,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4、基本建立政策体系。充分运用立法权,制订促进循环经济、节约用电、节约用地、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并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和制定节约型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整理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扶持政策,加强综合协调,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形成有利于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5、健全管理机制。各级政府部门的资源管理和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确保落实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市经贸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充实资源节约管理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思想政治、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资源管理人才队伍;区县职能部门应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管理力量,建立相对应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试点城市的建设。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去年已成立汕头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贸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经贸局等21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现增加市规划局、市城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总负责,同时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
2、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把计划完成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之一,把对资源节约工作的投入作为市政府对区县政府领导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绩考核指标之一;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实际,将计划指标量化分解,制订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全市考核工作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
3、优化产业结构。结合我市的实际,认真落实《汕头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修订版)。一是加快改造提升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纺织、电力、化工、造纸、电镀、医药等产业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提升,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向高技术、深加工、低物耗和无污染方向发展;二是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可再生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发展现代物流业为重点,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快速提升;三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设备,逐步关停一批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