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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推进建设节材。促进建设行业走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推广以钢结构为主的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体系,发展住宅通用部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等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要降低10%。推行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要达到50%。
  3、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
  建立和健全电子政务,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和审批管理,推动政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市政公用、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信息化业务监管系统,实现动态跟踪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人员的基础数据库,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建设事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构建城市地理信息系统,重视信息化资源的开发、维护和更新,积极推行数字城市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
  推进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企业产权合理有序流转,理顺各类产权关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产权为纽带,以管理为手段,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和实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三会一层”各负其责、互相独立、有效制衡的运营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运营效率。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尽快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继续探索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收益分配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深化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营体制。构建公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拓宽市政公用设施有偿服务与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盘活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存量资产,探索BOT、TOT、BT、资产收益抵押(ABS)等多种融资方式和经营方式。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市政公用企业上市融资。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整合市政公用监管资源。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建立起高效、规范的市场运行、企业经营和政府监管机制,促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依靠制度创新,推进城乡管理现代化
  按照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原则,理顺城市管理职能,完善“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整体联动的综合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完善城管执法体系,按照统一、协调、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完善综合执法与行业执法的统筹机制;及时有效地将执法管理向城郊结合部延伸,向乡镇延伸,实现城乡联动,综合治理。重视社区管理,建设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深入开展“城管创优”活动,促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加快行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我省建设事业发展实际,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起草《江苏省太湖风景区管理条例》、《江苏省停车泊位建设管理使用条例》、《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江苏省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办法》、《江苏省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一批解决当务之急、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充实和完善建设系统法制框架。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工程,依法增强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四)着力推进一流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促进人才队伍总体素质的提高。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区域人才配置,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培养的扶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高度重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和谐氛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工程。推动“全员培训、终身学习”,以党政人才(公务员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全面开展大规模、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训。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和人力资源开发。完善关键岗位就业准入、持证上岗制度,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和水平等级认证制度。推动系统人力资源优势向人力资本优势、行业发展优势的跨越,促进人力资源由劳动密集型向技能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转化,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充满活力、竞争力强、保障有力、业绩突出”的一流队伍。
  (五)积极推进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推进“四项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拆迁创建活动,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拆迁单位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开展平安建筑工地创建活动,引导施工企业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将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相结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把全省风景旅游区建成诚信景区、平安景区,为中外旅客创造安全的旅游环境,树立一批示范窗口,打造最佳平安景区品牌;开展平安住宅小区创建活动,为市民营造一个清新宜人、管理规范、生活安全的居住环境。集中抓好政府投资工程清欠工作,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
  强化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快建立健全建设类企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建设领域各行业全面开展诚信达标活动。提高各城市“96111”、“12319”等热线的综合服务水平,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打造成为便民利民的“连心线”。组织开展好群众性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活动,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凝聚力。深入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基层民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严格执行建设行政审批的标准、程序和时限,提升建设系统各类服务大厅的功能和水平,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收和行业纠风工作,健全教育、监督、管理并重的预防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
  (六)创新实施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搞好规划衔接。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应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为依据,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及地方层面规划在规划编制和实施各阶段的衔接。加强各种引导政策和手段的配套协调,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行政协调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战略部署的实施,建立健全分类科学、覆盖全面的行业基础数据统计体系,规范经常性的建设事业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和机制,建立并完善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跟踪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房地产、市政工程等重点行业及重点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分析,加强对规划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并根据全省建设事业总体运行态势,适时进行相关政策实施时机和力度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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