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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806亿元,年均增长23%;实现增加值4202元,年均增长14%;实现利税757亿元,年均增长30%。2005年,全省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636亿元,实现增加值(地区)1116亿元,占全省GDP的份额达到6.2%左右,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2.6万元/人,比2000年增长91%,江苏建筑业以占全国10%左右的从业人员、完成全国13%的产值总量,巩固和强化了全国的领先地位。全省新增建筑从业人员100余万人,占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左右。现有355万从业人员中,共有302万来自农村,约占建筑从业人员总数的85%,农民从建筑业获取的收入约占全省农民纯收入的24%以上,比“九五”期末增长9个百分点,是提高江苏省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至2005年底,全省乡镇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基本结束,目前正按照产权流转程序进入深化改制阶段;394家国有和县以上集体建筑业企业中,已有370家企业完成了改制任务,占总数的94%左右。一大批大型企业改制工作取得突破。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大、中、小梯次结构合理,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配套成龙的专业结构体系。优势建筑企业快速成长壮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强势企业的知名度不断提高。至2005年,建筑业总产值超亿元企业893家,占企业总数的8.38%,其中超10亿元企业51家,超50亿元企业9家。10多家企业进入全国装饰百强行列。
  市场拓展势头强劲。“十五”期间,全省共有485万人次出省施工,累计完成省外施工产值5554亿元;全省共完成对外经营业额近74亿美元,外派人数累计近20万人次。
  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共获得鲁班奖124项,国优工程奖18项,1800多个工程获省“扬子杯”奖。
  (六)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初步确立,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工程建设管理得到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日趋好转。“十五”以来,全省全面贯彻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积极转变和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方式和招投标监管方式,加大工程质量巡查力度,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全省应公开招标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率基本达到100%,通过招投标使招标工程造价大为降低。
  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日趋完善。全省各市县招标办与有形建设市场(或固定场所)基本完成了职能分离、机构分设、人员分开,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设施齐全、分布合理、服务一流的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体系,从运作机制上保证了招投标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
  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十五”以来,全省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规范监理行为,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成效。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整顿和规范并举”的原则,采取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大检查相结合,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一些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和查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得到改变,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全行业积极探索建筑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办法,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有了长足进步。全省建筑业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九五”期末有大幅下降。
  (七)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改革改制基本完成,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建设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其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应用技术攻关,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能力日益提高。
  建设科技投入不断加大,“十五”期间,全省在建设科研项目的投入453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12万元,立项150多个,已鉴定和验收的项目80多项。
  建设科技成果累累,“十五”期间,共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19项;获建设部华夏科技进步奖6项。
  “四新”成果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累计完成20批704项“四新”成果认定。坚持淘汰与推广并举、限制与应用结合的原则,建立了“四新”成果推广认证制度,公布了一批限时淘汰和禁用的落后产品和技术,科技成果在工程中的转化率已达到60%。
  建筑节能全面开展,节能建筑出现质和量的飞跃。“十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437万平方米,可节约能耗达67.48亿kWh,相当于节约266万吨标煤,产生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禁实”工作成效明显,全省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所节约的土地达到了22.33万亩;同时,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设节能建筑,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碳、粉尘等污染排放,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八)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逐步深化,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高效灵活的城市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十五”以来,全面加强了城市管理力度,工作重心由中心城区向覆盖全市、城乡联动、整体推进转变,管理措施由集中整治、重点突破向长效管理转变,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和城市容貌,方便了群众日常生活,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全面加强了建设行业立法工作。先后通过了《江苏省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修订)》、《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及《江苏省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多部政府规章。
  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了对建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集中办公、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等形式,初步建立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限定办事时限的行政审批运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以创建文明法治行业为目标,积极推进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
  二、“十一五”时期宏观环境分析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并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时期。正确分析这一时期的宏观环境,对科学谋划我省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宏观经济的发展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省“两个率先”提供强大的工作动力,即到2010年左右,全省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左右,总体上基本实现现代化,这将进一步增强民众信心,激发民众创业热情,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建设事业作为直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也必然要进一步加快发展,不断完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城市环境,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服务。
  (二)城市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升级,会推动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会加入到消费结构升级的行列,尤其以汽车和商品房消费为热潮将逐波掀起。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居住环境、城市环境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城市交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将是城市建设的重点。
  (三)区域经济合作和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对城市建设的需求进一步加大
  随着区域合作和竞争的加剧,三大都市圈、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沿江开发等区域发展新战略的实施,我省的城市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大批农民向城市的转移、城市人口的加速增长,对住宅建设、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城乡建设事业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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