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建计(2006)351号)
各市建设局(委)、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市容)局、建工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省政府和建设部要求,我们编制了《江苏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市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在今后工作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反馈给我厅。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六年八月十八日
江苏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江苏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我省建设事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十一五”期间统揽全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纲领性文件。本纲要在回顾和总结我省建设事业“十五”计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建设事业的特点和实际,阐述了“十一五”期间我省建设领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和调控机制建设,保障规划实施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回顾
“十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突出全局性、区域性、示范性、前瞻性、基础性的要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力度加大,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有所增强,城市化持续快速推进
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200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并把城市化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目标之一。至2005年底,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50.5%,比“九五”期末提高9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十五”初期确定的50%的目标。“十五”期间,经过大规模的区划调整和乡镇撤并,基本解决了市县同城问题,扩大了城市规模和发展空间,目前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378.6平方公里,是“九五”期末的1.72倍,县城建成区面积475.75平方公里,是“九五”期末的1.49倍,共有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各5个,中等城市9个,小城市(含县城)45个,建制镇944个。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进展顺利。《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并经国务院批准。苏锡常、南京、徐州都市圈规划均已完成,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13个省辖市城镇体系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已完成过半。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得到加强,促进了区域整体协调发展。《苏锡常地区区域供水规划》、《宁镇扬泰通地区区域供水规划》、《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苏锡常都市圈绿化系统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编制了《江苏省沿江城市带规划》、《江苏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规划》、《江苏省沿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等。
城市规划公示制度逐步建立。部分城市已经设立了城市规划公示场所,将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成果和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向社会、市民公开展示,听取公众意见。
(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成效,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
“十五”期间是我省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期,累计完成房地产业增加值2410.48亿元,约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4%,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新的支柱产业。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至2005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76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加大,“十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4565.1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6.27%。房地产供应结构进一步改善,住宅建设成为开发的重点,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多层次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全面放开了住房二级市场,初步形成存量和增量联动局面,促进了住房梯级消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既保证了市场的繁荣,又遏制了过热因素,将城市房价稳定在合理区间。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住房货币化补贴方案已全部出台,货币补贴实施工作和住房社会保障已陆续展开,“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发放老职工住房货币补贴49万人,补贴金额98.35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95.78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472亿元,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得到发挥,有效提高了居民购房支付能力。
(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580.27亿元,是“九五”期间的4.3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2%。城市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高,城市功能逐步完善。至2005年底,全省城市用水普及率96.28%,比“九五”期末增加20.08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93.32%,比“九五”期末增加19.72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9.07标台,比“九五”期末增加0.94标台;实有道路面积2.53万平方米,是“九五”期末的1.89倍,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32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8.18平方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0.21万立方米/日,是“九五”期末的1.75倍,污水处理率77.72%,比“九五”期末增加15.9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38.03%;园林绿地面积18.91万公顷,是“九五”期末的3.15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7平方来,比“九五”期末增加4.0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5.9%,比“九五”期末增加7.4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85%,比“九五”期末增加6.65个百分点。南京地铁一号线工程、苏南和苏中地区区域供水工程、西气东输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等建设项目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
以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抓住国家“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的契机,以太湖、淮河两大流域为重点,大力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环卫行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明显提高。以创建园林城市为动力,城市园林绿化快速发展,城市景观更加优美、宜人。积极推进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至2005年底,全省建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5个。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公用设施有偿服务和有偿使用逐步建立,使市政公用行业的价格机制和补偿机制渐趋合理。多家竞争和跨行业、跨地区的市场经营格局已经初步显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正在深入进行,部分企业已成功改制并取得良好成效。
(四)村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村镇规划得到加强,为“三集中”建设奠定了基础。(乡)镇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全面展开,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始试点。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编制(乡)镇域总体规划1049个。目前全省建制镇建成区面积2344.46平方公里,每个建制镇2.48平方公里;集镇建成区面积122.67平方公里,平均每个集镇建成区面积1.17平方公里;村庄现状用地面积7708.2平方公里,平均每个村庄用地面积0.04平方公里。
村镇建设力度加大,小城镇发展步伐加快。“十五”期间,全省村镇建设总投资达3043.41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倍。到2005年底,全省村镇自来水受益率达到85.24%,比“九五”期末增加16.74个百分点,其中建制镇达到97.55%,比“九五”期末增加3.55个百分点;村镇人均道路面积38.89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14.29个百分点,其中建制镇达到24.97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5.57个百分点;(集)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75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3.55平方米;村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39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2.59平方米。
重点中心镇得到快速发展。重点中心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取得了较好进展,至2005年底,全省205个省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177个,并有28个正在修编,部分镇还对镇区重点地段、住宅小区、工业用地等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区划调整和乡镇撤并,重点中心镇规模扩大,集聚辐射能力增强。不少重点中心镇已经初步建设成为具有较大规模、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小城镇。
(五)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