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国家和省安排的人畜饮水安全资金和省级“村村通自来水”专项资金,对欠发达县给予优先安排、重点倾斜,力争到2007年底,全省行政村通自来水的比例达到80%。
7.支持农村沼气建设,争取到2010年全省适宜农户用上沼气的比例达到23%。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1.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加快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2.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逐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力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大对县级职教中心、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职教育的扶持力度,继续支持30个经济欠发达县中等职业学校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4.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确保2007年全省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5.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实施“360工程”,对纳入规划的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努力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6.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基本扫除乡镇文化站空白点,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
(七)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1.实施农村人才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搞好企业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上给予政策倾斜,解决人力资源不足问题。
2.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和“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程”。从2006年起,对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县实施“三支一扶”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50%。
3.支持欠发达县引进人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新型团队建设。对到欠发达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工资由省财政按30%比例给予补助。
4.继续实施“欠发达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和“经济强县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行动”,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
(八)深入实施对口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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