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5、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认真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新问题,形成对人口计生工作规律的共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在开拓中前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6、强基固本,分类指导。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提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基础好的地方要率先建立工作新机制,基础薄弱的地方要加快发展,推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管理

  7、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

  8、建立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础、以《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体、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坚持立、改、废结合,搞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完善,适时、稳妥地修订出台新的政策法规,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使人口计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9、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培训,各级干部普遍掌握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育龄群众基本知晓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0、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落实率达到10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