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认真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新问题,形成对人口计生工作规律的共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在开拓中前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6、强基固本,分类指导。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提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基础好的地方要率先建立工作新机制,基础薄弱的地方要加快发展,推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管理
7、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
8、建立健全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础、以《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体、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坚持立、改、废结合,搞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完善,适时、稳妥地修订出台新的政策法规,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使人口计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9、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培训,各级干部普遍掌握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育龄群众基本知晓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0、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落实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