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封闭管理,规范防疫活动。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各类闲杂人员进入,所有禽舍加施鸟网;各级兽医部门要主动帮助建立免疫、消毒、人员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等防疫制度;新建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在动物防疫机构指导下配备相应的防疫设施,做好防疫工作。动物防疫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的监督管理。
三、加快改革,建立健全防疫体系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本市关于兽医体制改革的部署,抓紧将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要以改革为契机,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使各项防控工作能落到实处。另外,稳定和加强基层防疫队伍体系是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构建动物防疫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充实基层技术力量,加强动物防疫员(疫情观察报告员)的配备和管理。
四、早做准备,保证秋防实施
秋冬季是禽流感的高发季节,各区县要立即着手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落实防疫资金,订购疫苗、消毒药品、器械、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二是做好基层防疫队伍,特别是村级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三是根据本地畜禽饲养、候鸟活动和气候变化等情况,制定秋季防疫工作方案;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加强与外省市相邻区县的联防联控,防止疫情传入。
五、进一步落实防疫责任制
要在层层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防疫责任。将免疫、疫情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人。对不履行责任,出现防疫措施不落实,甚至发生疫情和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全市将继续组织对落实动物防疫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
六、严格督查,强化执行力度
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防疫工作督查方案,对防疫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监督指导。市督查组将继续重点检查免疫工作进展、免疫档案的建立、疫情监测和报告以及重点地区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防疫责任制的建立、机构改革和基层防疫体系的建设情况。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特此通知。
北京市农业局
二00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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